当前位置:天津东特美正资产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信息 >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矛盾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矛盾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矛盾
更新时间:2017-08-08
点击关注:125
供应分类:天津商务服务相关 > 天津公司注册
发布企业:天津东特美正资产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 IP:59.63.*.*
郑重提示:联系之前请务必点此阅读防骗提示!

详细介绍

 

《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的情况下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无需继续给付租金。但实践中,承租人从何时开始无需支付租金,承租人解除合同是否以起诉或仲裁的提起为要件,何时为解除合同之日,均未在《融资租赁司法解释》中予以确定,也导致法院无法确定统一的裁判尺度。
虽然《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合同在承租人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解除,但是实践中,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目的并不在于解除合同,而是敦促出租人及时向出卖人要求履行质量瑕疵责任,修复或者更换租赁物。那么承租人何时有权停止支付租金?是从其主张要求出卖人修复或者更换租赁物之日起计算,还是起诉之日或者其他?有待于法律的进一步明确。
在前述情况下,还存在如果承租人仅是书面或者口头主张权利,而拒不提起诉讼索赔或者司法维权时,作为出租人则可能面临长期无法回收租金和租赁物价值折损的双重危险,由此必然导致出租人风险的进一步扩大。再者,承租人质量瑕疵索赔权的行使是否需要设定一定的权利行使期?如果仅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权利人往往在质保期及之后长达两年内,均有权行使索赔权,两项相加,承租人主张索赔权的期限往往长达三至五年甚至更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然导致出租人在更长的时间内无法回收租金,从而产生更大的损失。对此也需要法律的进一步规制。
我们的主营业务有:

1、金融类牌照一手稀缺资源: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小额贷、保险经纪/代理、私募基金牌照、基金销售许可证  

2、新疆霍尔果斯:一带一路,国家政策支持“五免五减”政策

3、售电公司注册+售电公示+验资 一站式服务

4、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自贸区公司设立

5、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资本管理、集团公司

6、投资类、基金类公司转让、基金备案、私募保壳

7、资金证明、摆帐;大额入资、验资、美元验资、外资验资
 
注册执照法人不到场
 
 
财富热线:13752133122微信同号
 
有任何疑问,请拨打财富热线:
东特美正 纪红艳 13752133122(微信同号)
1.3.7.5.2.1.3.3.1.2.2.
工商代办call:I375ZI33I~ZZ
转让各种牌#照call: I375ZI33I~ZZ

询价留言(*为必填项)
天津东特美正资产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天津 天津 
联系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506-9 
联 系 人:
纪红艳
联系电话:
13752133122 
传真:
 
联系手机: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贸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页网址:http://52845.mao35.com/supply-show-2418587.html
推荐关键词:行使,解除,矛盾,合同
免责声明:该信息由相关发布企业发布,贸商网对此不对信息真伪提供担保。
风险防范建议:合作之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站防骗须知。贸商网保留删除上述展示信息的权利;我们欢迎您举报不实信息,共同建立诚信网上环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506-9联系电话:13752133122  访问统计:14667
贸商网 设计制作,未经允许翻录必究。Copyright © 2014-2022 mao3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贸商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